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及对象
资助对象及范围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
资助标准
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受助学生贫困程度,一般分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申请发放流程
1.学校于每年9月受理申请。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认定申请表》,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给予资助。
2.助学金按学年评审一次。由学校成立评审认定工作管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春季、秋季学期各发放一次。为学生统一办理资助卡,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由学生或家长开卡激活后使用。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以下简称免学杂费),是指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资助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对民办学校按 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申请发放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