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 招考机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同时有部分院校在川新增计划。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 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 7月24 日 9:0019: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中,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其中,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征集志愿对象为: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原申请书》且成绩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 40 分以内的未录取理科考生;民族班征集志愿对象为: 成绩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40 分以内的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其他征集志愿对象为: 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未录取考生。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 6 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 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tps://zi.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sceea.cn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投档办法
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原、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原计划核
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原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2023 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院校专业及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