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舞蹈类考生在开考前75分钟到达考点指定的检录处,开考前45分钟停止检录;表(导)演类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题目将随机抽取。
3.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4.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
5.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6.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或者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舞蹈类考生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所有科目考试均为单人分科目录制,不允许携带舞伴。考生须按要求着规定服装参加考试,不可化妆,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学校)的品牌、标识或者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的服装参加考试。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和流行舞的所有科目考试在塑胶地板教室进行;国际标准舞的舞蹈表演科目考试在木质地板教室进行,其他两门科目考试在塑胶地板教室进行。
2.舞蹈类考生只允许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舞蹈服装、少量相关道具、U盘进入考场。舞蹈表演科目考试的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格式为MP3,使用U盘存储,考生可携带一个备用U盘。每个U盘中仅可存储一首伴奏音乐,不得存储其他文件。如因U盘损坏、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影响播放,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试科目顺序依次为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舞蹈即兴。考生按规定着装,并做好换装准备。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30秒内举手示意并开始考试。各科考试时间截止即停止录制,考生如在考试时间截止前结束考试,可举手示意。
表(导)演类考生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学校)的品牌、标识或者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的服装参加考试。
2.形体技能展现和才艺展示科目考试的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格式为MP3,使用U盘存储,考生可携带一个备用U盘。每个U盘中仅可存储一首伴奏音乐,不得存储其他文件。如因U盘损坏、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影响播放,由考生本人负责。
温馨提醒
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时期,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叠加。请考生们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交叉传染。考试期间温度较低,请考生们做好保暖防寒措施。
最后祝愿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
考试咨询电话:025-8349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