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含2024招生简章)

默默老师

       根据长沙医学院2023年各省招录数据可知!长沙医学院2023年在浙江录取分数线:综合532分,在贵州录取分数线:文科524分、理科447分,在广东录取分数线:物理类491分、历史类462分。大学加油网汇总整理了长沙医学院2023录取分数线一览表,供2024年考生参考!

长沙医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含2024招生简章)

1.长沙医学院在浙江录取分数线:综合532分。

2.长沙医学院在贵州录取分数线:文科524分、理科447分。

3.长沙医学院在广东录取分数线:物理类491分、历史类462分。

4.长沙医学院在江西录取分数线:文科522分、理科507分。

5.长沙医学院在海南录取分数线:综合503分。

以下是2023年长沙医学院在本省以及全国各省录取分数汇总:

一、长沙医学院2023年录取分数线(在各省)

以下是长沙医学院在全国各省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分数线信息,供考生参考

传统高考地区

省份批次科类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
贵州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52417116
贵州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44760539
江西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52219661
江西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50763457
河南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51745874
河南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498153160
广西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50519050
广西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44469522
四川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50138403
四川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499107790
安徽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49884351
安徽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48728617
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文科普通类48831948
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理科普通类44176307
陕西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45526366
陕西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41282972
宁夏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4496732
宁夏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36021687
山西本科二批C段文科普通类416--
山西本科二批C段理科普通类40290411
甘肃本科二批K段理科普通类39850772
内蒙古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39516438
内蒙古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38543376
新疆本科二批文科普通类391--
新疆本科二批理科普通类350--
青海本科二段文科普通类3856711
青海本科二段理科普通类31219108
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文科普通类37916075
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理科普通类37350983

新高考地区3+3模式省份

省份批次最低专业(组)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
浙江平行录取二段 普通类56787240
浙江平行录取一段 普通类532126918
海南本科批(04)普通类51830412
海南本科批(03)普通类51132329
海南本科批(01)普通类50833137
海南本科批(02)普通类50334504
北京本科批(01)普通类51528349
北京本科批(02)普通类47138122
山东普通类一段 普通类504159087
天津本科批B段(3)普通类49039922
天津本科批B段(2)普通类48740730
天津本科批B段(1)普通类48541254
上海本科批(01)普通类45430852
上海本科批(02)普通类41139779

新高考地区3+1+2模式省份

省份批次科类最低专业(组)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
广东本科批物理类(204)普通类522111036
广东本科批物理类(203)普通类506133650
广东本科批物理类(205)普通类491155861
广东本科批历史类(201)普通类48549729
广东本科批历史类(202)普通类46267914
福建本科批物理类2381(W506)普通类48664084
福建本科批物理类2381(W999)普通类47173813
福建本科批物理类2381(W500)普通类46379215
河北本科批物理类 普通类484120776
河北本科批历史类 普通类47342792
江苏本科批历史类(01)普通类47652756
江苏本科批物理类(02)普通类460164240
重庆本科批历史类 普通类46917751
重庆本科批物理类 普通类46558030
湖北本科批物理类(04)普通类468100469
湖北本科批历史类(01)普通类46731793
湖北本科批物理类(02)普通类463103867
湖北本科批物理类(03)普通类454109879
辽宁本科批历史类 普通类43922696
辽宁本科批物理类 普通类42380417

二、长沙医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医学院

办学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823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医学院。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长沙医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各学科协调发展,共设有16个二级学院。学校有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3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专业以及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36门;有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湖南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南疆单列计划,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见下表,住宿费:2000元/年/生(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结算。

表1 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长沙医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含2024招生简章)长沙医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含2024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我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填报志愿方式的特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办法。

第十八条 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可通过网址:

http://www.csmu.edu.cn或微信公众号“长沙医学院招生办”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学院校长奖学金”“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等奖励和资助,标准为2200~10000元。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招生办公室。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邮政编码:

410219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2858888

18773109558

招生信息发布网:

http://www.csm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0731-886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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