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志愿填报之前,考生应先了解投档录取规则。根据最新发布的《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考生应把握以下事项。
一、本科阶段投档及录取依据
本科阶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本科各批次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顺序志愿则按规定的投档比例向该批次所有院校专业组投档一志愿可投考生,由各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完成录取或退档。一志愿录满即结束,一志愿未录满的院校专业组再进行二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三、专业录取规则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四、本科征求志愿的设置情况
征求志愿仅在本科艺体类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置,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一次征求志愿,即艺体类乙批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艺体类相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总体来看,2024年的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与往年基本保持稳定。民间有“七分考三分报”之说,“三分”在一定意义上强调了把握高考志愿设置规则及投档录取规则的重要性。市教育考试院的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即将开放,考生可及时通过实操,进一步理解2024年志愿填报相关政策,熟悉填报流程,掌握填报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