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范围
本科第二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
二、征集志愿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8月1日18:30至8月2日9:00。
四、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实行平行志愿,即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五、征集志愿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进行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档案状态处于“考生档案目前未投出”的考生档案可参与排序投档,档案状态处于“已投至XX院校,院校阅档中”或“已被XX院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将不会被投出。
在征集志愿投档前,各院校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时,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优先投档录取。
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
六、其他
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及征集计划信息表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学费、性别要求、身高限制等信息)。同时,在征集志愿填报、投档及录取期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