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学考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普通类:按照考生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