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含招生计划及专业)

南京邮电大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 )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考核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一、组织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专业名称招生计划
物理化学通信工程10
电子科学与技术5
信息安全5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0
材料物理10
材料化学20
分子科学与工程20
生物医学工程15
地理信息科学15
测绘工程10
应用统计学15
应用物理学15
不限大数据管理与应用30
经济统计学25
金融工程25
金融科技15
历史不限工商管理10
经济学5
英语10
翻译10

  注:1.考生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专业进行报名,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2.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核定为准。3.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学科专长类

  1.首选物理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序号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
1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2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3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中国电子学会
4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5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中国航空学会
6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中国科协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7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中国天文学会
8“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中国地理学会
9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10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11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组织单位:省数学学会
12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国物理学会组织单位:省物理学会
13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组织单位:省化学化工学会
1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组织单位:省遗传学会
15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1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
17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18“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19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0丘成桐中学科学奖清华大学
21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22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组织单位:省科学传播中心
23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4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5“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省电化教育馆
26“领航杯”江苏省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应用能力竞赛省电化教育馆

  2.首选历史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序号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
1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2“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北京外国语大学
3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4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5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中国老教授协会
6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国写作学会
7“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8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中华环保联合会
9“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省电化教育馆
10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省教育报刊总社
11“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75%,面试考核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每科合格得10分,全部科目合格此项计100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5+(面试考核成绩/100)×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0)×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三)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七、监督与处理

  1.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5866836,邮箱:jbxx@njupt.edu.cn。

  3.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如有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兼传真)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5.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1:320693764;QQ群2:956108719

  九、其他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调整。

  2.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颁发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