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志愿填报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志愿。
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志愿(含定向培养军士、艺术、体育专业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
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27.考生填报志愿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第二批本科及第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一批高职专科)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第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提前二批高职专科(不含定向培养军士)及高职专科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及高职专科批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截止后,按要求将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于6月30日前交至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28.填报军事院校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填报定向培养军士志愿的考生,须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普通高中毕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29.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要求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