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乡村振兴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和
省级公费师范生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有关市 (州)招考机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乡村振兴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和省级公费师范生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 7月30 日 00:00-14: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中,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其中,乡村振兴专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88个实施范围县中符合乡村振兴专项报考条件未录取理科考生:地方优师专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 68 个实施范围县中符合地方优师专项报考条件未录取考生; 省级公费师范生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省级公费师范生 143 个实施范围县中符合省级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未录取考生。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两组志愿,每组分别设置 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 个专业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县(市、区)的专业。
乡村振兴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和省级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的未录取合格考生,第一组志愿可跨县(市、区)填报本市(州)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第二组志愿可跨市(州) 填报所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tps://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sceea.cn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投档办法
本次征集志愿两组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供学校审录。第一组志愿录取未满额,再投档第二组志愿。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
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乡村振兴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和省级公费师范生征集志愿院校、专业及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