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肖老师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北省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各系部、学工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411301463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校概况

第十条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驰名中外、风光秀美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距世界文化遗产、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承德避暑山庄13公里,距承德高铁站仅3公里。学校南北两校区占地626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现有教师788名,“双师型”教师60%以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管优秀专家7人。学校设有智能制造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商贸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学前教育系、津承艺术设计系6个系,27个专业。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院校、全国首批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国家涉外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课改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试点院校,与德国IB公司开设金属切屑师、电气工程师两个专业的中德合作项目。近年来,师生荣获国家级奖励30余项,省级奖励120余项。学校与京津冀400余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学生入职500强企业比例逐年提高,成为国家电网、比亚迪、京东方、奇瑞、中兴通讯等企业人才选用重要基地。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  2024年学校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社会工作等27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序号

系部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1

智能制造系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该系一年级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3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

数控技术

三年

6

智能焊接技术

三年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8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9

大数据技术

三年


10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11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12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三年


13

汽车工程系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14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三年


1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16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17

氢能技术应用

三年


18

商贸管理系

电子商务

三年


19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三年


2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三年


21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三年


22

社会工作

三年


23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

三年

该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24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25

津承艺术设计系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2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27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第七章  考试方式

第十三条 具体考试办法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为准。

 第八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已通过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含对口类考生)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招生政策。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3.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 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学院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5. 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6.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外语要求: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为英语。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非艺术类专业每生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每生7000元/年。

第十九条 住宿费:6人间,每生500元/年。

第二十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得资助。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314-2163666/2163999/2512777

网址:www.cdct.edu.cn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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