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2936)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制:三年制大专
五、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799号
六、学院简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校。学院创建于1951年,设音乐系、舞蹈系、艺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系、文化旅游系、戏曲系、中专部、公共课教学课、思政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机构,开设了音乐表演、音乐制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网络直播与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空中乘务、国际标准舞等26个专业。2022年舞蹈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获批省内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学院共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点。
建校70多年来,学院培养了大批德艺双馨的艺术名家和基层文艺工作者,为江西乃至全国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北京舞蹈学院原院长郭磊、著名影视导演高希希,话剧影视演员邓超、宋运成、程愫、著名舞蹈家刘震、李春燕、朱晗、张荪、戏曲名家童薇薇、钟汉秋、“梅花奖”得主陈俐、美国波士顿双簧管演奏演员周伟林等均为学院校友。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5人,其中高级职称71人,1人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全省“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入选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当前,学院正处于深度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院上下以新校区迁建为契机,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思路,推进机制创新、教学改革,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打造江西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艺术精品创作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基地、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基地、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基地。
立德树人讲好江西故事,崇艺尚美谱就赣鄱新篇,热烈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院。
七、组织架构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审处的监督下进行,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八、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24年面向省内外招生的专业有:
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乐器演奏方向)
2. 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方向)
3.舞蹈表演
4.舞蹈编导
5.戏剧影视表演
6.播音与主持
7.影视编导
8.网络新闻与传播
9.时尚表演与传播
10.网络直播与运营
1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2.环境艺术设计
13.人物形象设计
14.书画艺术
15.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16.服装与服饰设计
17.文物修复与保护
18.国际标准舞
19.空中乘务
20.影视照明艺术与技术
21.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22.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23.影视动画
24.产品艺术设计
25.游戏艺术设计
26.音乐制作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九、录取原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二)江西省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江西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各专业使用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江西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控制线。对投档我院的考生,分别按相关类别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现代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音乐制作(声乐、器乐方向)等专业,分别使用并按音乐类省统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等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舞蹈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等专业,分别使用并按表(导)演类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等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书画艺术专业使用并按省统考书法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外省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五)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六)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七)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八)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十、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学费:艺术类、文史、理工类:5000元/年,住宿费按宿舍条件不同从800元--1000元不等。
(四)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200元/年,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年/人。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七)学院校内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临时性困难补助。
(八)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ppt://www.jxysedu.com
咨询电话:0791-83810006、83810007、18979159299
招生监督电话:0791-83805791(纪检监审处)
十二、其它
(一)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