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肖老师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主校区)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文汇路(渤海校区)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族大街128号(孟村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沧州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沧东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京开北路(河间学院)

二、录取原则与条件

1.严格执行生源省高考投档录取有关规定规则,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3.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参加后续(征集)志愿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专业录取时,我院认可河北省普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

7.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空中乘务专业不符合行业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184厘米,女生身高162--172厘米。双眼裸眼视力或手术矫正视力应达到E字表0.5及以上,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空中乘务专业不接收无志愿考生。

8.我校所有专业无选科要求。

9.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1200元/年。

学费减免或资助:按国家政策。

五、中外合作办学

中波合作项目: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波兰沃尔茨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培养方式为“3+0”模式,即三年在我院学习,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我院专科毕业证书和波方学业证明。毕业后可选择继续到波兰学习,如满足波方学校毕业条件,即可获得波方本科文凭,中波互认学历。

中韩合作项目: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培养方式为“2+1”模式,即前两年在我院就读,后一年项目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赴韩国就读,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我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和韩方副学士学位证书,并可继续在韩方学习一年,满足韩方毕业条件即可获得韩方本科文凭,中韩互认学历。学生在韩国就读的费用依照韩方合作院校标准执行。

六、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0317-5489409(渤海校区)

0317-6766333、19339377712(孟村学院)

15373375459、18731788338(沧东学院)

0317-3276650(河间学院)

邮政编码:061001

学校网址:http://www.czvtc.cn

学院微信公众号:cz-c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