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附办学层次和录取规则

肖老师

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简称“云南工职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875(国标),5393(省标)。

第四条 学校地址: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太平社区。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五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即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 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注: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院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5)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七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4-3320804;

学校网址:www.yngxzy.cn;

邮政邮编:65500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