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初,四川省新高考适应性演练测试结束,按计划3月可查成绩。与传统高考计分方式相比,四川省新高考成绩计算方式出现了新变化,具体是怎么计分的?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等级赋分又是怎么回事?日前,我院指导的“川考新声”公益直播讲座开讲,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总编辑李振东详细解读了四川省新高考成绩赋分规则。
“3+1+2”的成绩是怎么构成的?
根据《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采取的是“3+1+2”的选科组合模式:语文、数学、外语即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450分,以考生原始分计入总分;1门首选科目(即历史或物理)满分100分,仍以考生原始分计入总分;2门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选2”)满分均为100分,但是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分。具体如下表:
也就是说,3+1+2模式中的“3”和“1”是以原始分计入,2门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分。“这是新高考成绩计分规则的最大变化。”李振东说。
再选科目为什么要等级赋分?
统考科目大家考的一样,但是选考科目不尽相同,科目之间成绩如何划分或比较才公平?这是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先看“首选科目”。首选科目是“二选一”,即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一科,按照考生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这两门首选科目实行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因此,“二选一”的考生,具备科目、满分、排名队列的高度同一性。因此,成绩具有明显可比性,这两门均使用原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再看“再选科目”。首选物理或历史后,每个类别中再选科目还有6种组合。具体如下表:
这些组合中,由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是否具有可比性?如果直接用原始分进行比较或相加是否公平?举例如图:
虽然都是相同的80分,但从选拔的相对性来看,甲显然比乙更优秀。此时,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为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可以比较和直接相加的分数,即“等级赋分办法”。
等级赋分是如何进行的?
第一步:划分等级,将卷面分转换为等级。
将每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的考生群体依据卷面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等级赋分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序,分别按约15%、35%、35%、13%和2%的人数比例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每个考生按其卷面分在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中排序,将所有考生的卷面分转换至相应等级。
第二步:进行等级赋分,将分数所在等级转换为对应等级分。
等级赋分以30分为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等比例转换规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再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最终得出考生的等级赋分。如下表:
等级赋分计算案例演示
(1)假设甲同学化学学科卷面分为77分,按照卷面分排序,等级比例应划分到B等级,而该学科B等级的卷面分分布区间为80~64,等级分区间为85~71,按照转换公式:
Y1=64、Y2=80
T1=71、T2=85
Y=77
(80-77)/(77-64)=(85-T)/(T-71)
甲同学化学学科的等级分T=82.375≈82
(2)假设乙同学化学学科卷面分为78分,按照卷面分排序,等级比例应划分到B等级,卷面分分布区间与等级分区间与甲同学相同,按照转换公式:
Y1=64、Y2=80
T1=71、T2=85
Y=78
(80-78)/(78-64)=(85-T)/(T-71)
乙同学化学学科的等级分T=83.25≈83
(3)假设丙同学化学学科卷面分为79分,按照卷面分排序,等级比例应划分到B等级,卷面分分布区间与等级分区间与甲、乙同学相同,按照转换公式:
Y1=64、Y2=80
T1=71、T2=85
Y=79
(80-79)/(79-64)=(85-T)/(T-71)
丙同学化学学科的等级分T=84.125≈84
划重点来了!!!
还需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缺考、零分、违规考生等级成绩转换办法。
为确保等级赋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等级分数的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
缺考和零分考生不计入转换基数,不予赋分,按零分计。
因考试违规取消考试成绩的考生计入转换基数,转换后的等级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是每科排序考生是按选考科目的总人数排序,而非以首选物理或历史分类分别排序。
三是等级赋分与卷面分相比,可能高,也可能低,但在该科目中的排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