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8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